新闻网-首屏新闻成都6月9讯 ——省教育厅最近发布了《省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公寓管理办法》,该办法将于2023年8月1正式实施. 该办法实施旨在推进全省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公寓规范管理,提高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以及强化育人能。下面是该办法详细内容:
为了进一步推进全省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公寓规范管理,提高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强化育人能,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令第41号)、《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公寓安全工作指南》《等八部门关于加快构建高校思想工作体系意见》(教思政〔2020〕1号)、《住房城乡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批准发布〈普通高等学校建筑面积指标〉》(建标〔2018〕32号)等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办法.
办法所指学生公寓是指普通高等学校为学生住宿专门建造房屋及其附属设备、设施和场地.
学生公寓是学生常生活和学习重要场所,是实施立德树人根任务关键所在. 它不仅要进行思想教育和素质教育,还要全方位地进行育人工作. 因此,学校应努力将学生公寓打造成设施齐全、管理规范、绿智能、安全文明家园。
学校应将学生公寓建设纳入学校事业发展总体规划,满足学生基住宿需求. 此外,在新建、改扩建学生公寓及配套设施建设时,还应不断丰富完善服务能,为学生提供学习、生活和交流空间等多样化需求.
学校应充分保障学生公寓经费投入,以改善住宿条件、促进公寓文化建设、确保人员待遇、购置设施设备,并确保常管理服务顺利进行。
学校应设立学生公寓管理委员会或小组,负责组织和学生公寓管理工作. 该委员会或小组负责人由学校后勤或学生工作校担任,成员由学生工作、后勤、保卫、宣传、团委、财务、基建、国资等相关部门以及二级学院负责人组成. 该委员会或小组主要职责如下:
通过该办法实施,预计能够进一步提高省普通高校学生公寓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为学生提供更加安全、舒适和便利住宿环境。。